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按照《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首批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考察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体检、考察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交通费用由考生承担,约370元/人,请考生自带现金,多退少补。
体检人员务于8月16日(周二)早上7:20前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到周村区政务中心综合楼(新建东路201号)西侧集合。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4.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需在8月22日(节假日除外)前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到证。
2.2022年周村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3),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
3.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材料一份。(有需要介绍信的可在体检当天领取)
4.本人学生档案按照要求调到周村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体检当天领取调档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说明,且经招聘单位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送地点:周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周村区政务中心综合楼543房间,电话0533-6195259、6195268)。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畅通。
四、防疫要求
体检、考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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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周村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doc
附件4:考察表填写说明.doc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2年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首批体检、考察公告20220812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weishengjiankangju/channel_c_5f9f6cd393955786fb9cd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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